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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十三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23-03-01 作者:孙延昭 浏览次数:[]

一、时间与地点

2023年4月27日至28日在我校郑东新区东田径场举行。

二、竞赛项目

男子单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1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女子单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混合接力:20×100米迎面接力(10男10女)

三、报名及参赛办法

1、以学院为单位报名参加。每人限报两项,可兼报接力,每项限报两人,接力项目每单位限报一队。

2、运动员在参赛时必须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证件(考试证、学生证、身份证等任一证件即可),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运动员资格

1、凡参加全国高招统一考试,并按录取标准录取的、有正式学籍的我校在校学生、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均可报名。

2、学校招收的高水平田径运动员,只做表演赛,不计入体育学院团体总分。非田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参加单项比赛,每人只能参加一项,接力除外。

3、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无论赛中或赛后,一经发现有违犯规定者,取消该运动员(队)的比赛资格或录取资格,对本人所在学院提出通报批评,并取消团体名次及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五、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运动员必须在胸前佩带号码布,各学院参加接力比赛的运动员,服装必须统一,否则不予参加比赛。

3、比赛器材由体育学院统一准备。

六、录取名次、计分和奖励办法

1、单项:每项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按单项计分加倍;如参加运动员人(队)数不足8人(队),按参赛人(队)数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

2、团体总分:以学院为单位录取前八名。增设男子团体和女子团体总分。

①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在本届运动会比赛中的得分总和;

②大型团体项目表演赛得分总和;

③国家级、省大学生田径比赛得分总和,国家级加倍。

以上三项总分相加,为各单位本届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如遇两单位或两单位以上积分相等,以破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先看破省大学生纪录次数,再看破校纪录次数);如仍相等,则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破纪录:破省大学生纪录(每项每人次)加20分,破校纪录(每项每人次)加10分。

4.大型团体表演类项目加分:各学院在学校举办的“跆拳道品势、啦啦操”两项比赛按名次计分,加入本次运动会比赛团体总分。

5.体育道德风尚奖:按参赛单位2:1比例评选。

七、报名

1、运动会采用分盘报名,请各学院派人于4月10日(星期一)下午4点半到体育学院(东田径场)学习报名方法。

2、4月14日各学院务必完成报名,并将报名盘发送至邮箱1305130963@qq.com。

八、自代加分说明:凡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大学生田径比赛的学生(不含高水平运动员),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分值将累计在次年我校田径运动会该生所在院、系团体总分中。参加全国大学生田径比赛的学生,在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分值将双倍累计在次年我校田径运动会该生所在学院团体总分中。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体育学院补充解释。

联系人:孙延昭18503887273

体育学院

202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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