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和加强期末考试及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对我部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和管理办法: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系部主任、书记
副组长:系部副主任
成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团总支书记
负责公共体育课和专业理论课的考试安排与组织;试卷审批、管理;考风考纪督导、巡查;安排理论考试考务、培训监考;督促期末成绩录入与存档等工作。
二、工作内容与时间安排
(一)公共体育课考试
1. 公共体育课考试按照教学大纲要求进行。
2. 各教研室应协调好各位教师的测试时间和测试场地、器材。
3. 各位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与标准进行测试,不得随意更改考试内容与标准。如确有需要进行调整,需提供具体调整方案和申请,报教研室主任和教学副主任审批。
4. 各位教师在进行体能和技术测试时,要组织学生进行充分的热身活动,并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课教学安全预案》的要求做好安全预防工作。
5. 各位教师的测试成绩要及时通过体育成绩评分软件核算分数,并按时录入教务系统,提交相关成绩资料。
(二)专业理论课考试
1. 理论教研室会同各任课教师,研究确定各课程考核组织形式与考核方式(注意:考核组织形式分为集中组织和分散组织两种形式。考核方式是指:期末停课后的集中闭卷、开卷考试、口试、面试(或答辩)、操作、讨论、论文、设计等),报送专业负责人审核后,由系部教学办上报教务处。
2. 各任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试卷命题要求和规范模板命题,报教研室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审核,审核完成后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试卷审批表》,由系部教学办上报印制。
3. 系部教学办负责按照学校教务处的工作要求件件落实、反馈。负责排考场、排监考;试卷管理、发放;考场布置等工作。
4. 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校关于监考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接受处理。
5. 考试结束后,各监考教师完整收集考试资料,交还给系部教学办。理论教研室负责安排教师,在统一时间、统一地点进行评卷工作。各任课教师按时将成绩录入教务系统,提交相关成绩资料。
(三)考风考纪教育
系团总支在考前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关于考风考纪要求、考试违纪处理办法等文件。强调考试违纪的危害,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每位学生知道考试违规的后果及应承担的责任,消除考试违规的动机。
三、成绩录入工作安排
(一)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录入期末成绩提交并打印相关材料。
(二)系统登录
任课教师访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IP:211.67.143.14/jwglxt、http://49.122.0.80/jwglxt/、http://49.122.0.81/jwglxt/、http://49.122.0.82/jwglxt/、http://49.122.0.83/jwglxt/)用个人工号、密码登陆系统。在系统界面点击“成绩录入”,然后选择课程,课程密码为:系统登录密码,用鼠标点击“确定”。
(三)成绩录入操作注意事项
1.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录入,请各位老师核对录入成绩及总评成绩是否正确。
2. 对于系统中有学生名单而没有参加考试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对于作弊、缺考的学生,应在期末成绩一栏中注明“作弊”、“缺考”等相应字样。“缓考”申请已于考试开始前由教务科处理完毕。特别注意的是,教师应正常录入“缺考”、“作弊”、“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不能空白。
3. 对于正常上课,参加考试而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写明情况并连同原始成绩记录单交系部教学办登记。
4. 如果任课教师提交后,发现错登漏登,请及时与教学办联系,填写《成绩更正单》;如发现整班提交错误的,需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经教学单位盖章后交到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解锁处理。
四、期末考试材料整理与保管
1. 专业理论课教师试卷批改完成、成绩录入系统以后,应以教学班为单位,完善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成绩登记表(含试卷分析)2份;
②平时成绩记载簿1份;
③考生答卷或答题卡(按学号顺序排列);
④考场记录单;
⑤考场签名表(经学生签名);
⑥空白试题册+空白答题纸2份;
⑦答案与评分标准1份;
⑧考场告知书(即考前5分钟宣读,经学生签名)。
2. 公共体育课教师在完成测试后,经过体育课成绩评分软件计算分数,并按照要求录入教务系统,录入完成后提交以下材料:
①原始成绩册(通过评分软件打印)1份;
②成绩登记表(通过教务系统打印,本人签名)2份;
③体育课成绩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发给各教研室主任汇总。
4. 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确保成绩录入工作的规范性和成绩管理的严肃性。
五、其他要求
1. 各任课教师应及时向学生传达有关考试的各项安排信息,便于学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按时参加考试。
2. 各任课教师要认真对待考试和成绩评定,规范成绩登记与录入,及时完整上交各项考试资料。
3. 凡在考试、成绩录入、成绩上报等环节出现不符合规定者,将按照《体育部工作量化考核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体育部(系)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