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
推免遴选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高我校水平运动队建设,提高我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激励品学兼优的高水平运动员刻苦训练,为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和体育文化传承做出更多的贡献。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文【2017】63号),以及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意见【教体艺(2005)3号】精神,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际情况,经体育部(系)研究决定,特制定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推免遴选硕士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遴选领导工作组
由体育部(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具体实施高水平运动员推免硕士研究生管理工作。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 长:崔 伟
副组长:马永红
成 员: 沙忠立 鲁守璞 潘喜梅
(二)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小组受理高水平运动员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申述和建议,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述渠道畅通。
组 长: 弓永振
副组长: 张二伟
成 员: 韩志勇 王 勇 陈 兵
二、推荐程序
(一)体育部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审核;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运动员在2017年9月2日向体育部(系)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及相关成果与奖励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申请书、专业课成绩单、该运动员在大学期间所获得各种奖项的奖状原件(或成绩证明)、教练员推荐信。同时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由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过期不再受理。
(三)体育部(系)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按1:1.5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9月3日--9月5日在体育部办公楼、体育网页、体育部微信群进行公示);确定拟推荐推免生名单后,9月6日报学校审核。
(四)如有异议,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监督机构提出。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三、申报条件
(一)本校经教育部批准招收的应届高水平在训运动员;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完成了前三年本科课程(含教学实践环节)的学习,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五)刻苦训练,运动成绩优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推免:
1.获得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八名者、或全国大学生单项运动会、或国际单项赛事前三名者(不含邀请赛、挑战赛),可直接获得推荐资格;
2.获得全国大学生单项运动会前六名者(不含邀请赛、挑战赛),且文化课平均成绩不低于60分,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3.获得全国大学单项运动会前八名者(不含邀请赛、挑战赛),且文化课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六)具有专项教练员推荐信。
四、推荐办法
(一)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运动员进行资格申核,并给出综合评价,按照运动成绩总积分进行最终排名,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公示和上报教务处。
(二)当多人申报,推免名额不足时,如遇运动成绩总积分相同,排名则从获得全国比赛最高成绩者优先;如再相等,则按文化课平均分高者优先。
五、运动成绩计分
(一)计分规则
高水平运动员同年度参加同一单项竞赛获得多个运动名次时,获得的第二个名次奖励分为该名次奖励分的60%,获得的第三个名次奖励分为该名次奖励分的30%,以此类推直至奖励分为零为止。
(二)成绩计分
1.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前八名分别计分:35、30、25、20、18、15、10、8;
2.全国大学生单项运动会比前八名分别计分:20、15、10、8、6、5、3、2
六、其他说明
(一)高水平运动员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应征得招收单位同意。
(二)推免运动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推免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获得推免资格后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最后一学年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4.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或其它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未取得合格成绩者;
3.本科毕业时不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三)本办法由体育部(系)负责解释。
七、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
体育部(系)电话:0371--86255922 邮箱:150634587@qq.com
联系人:王勇 13949031658
监督电话:0371--86255911 邮箱:45018204@QQ.co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部(系)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