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场馆使用管理制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场馆及设施,在保证正常教学、训练及科研等工作的前提下,其余时间遵循科学、合理、有序安排;本着面向学校、面向校友,面向校外的原则,现将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一、 管理规定:
所有场馆钥匙由场馆中心专人保管,统一开门时间,未经同意不得进入。
二、 使用要求:
1、 室内训练馆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9:00。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规定,以训练馆门口张贴规定为准。
2、 为保证本校师生正常使用场馆,课余时间师生进入场地需携带本人教师证或学生证,否则场地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进入。使用体育场馆设施进行锻炼的需要遵守体育场馆各项规定,爱护训练设施。
3、 师生进入场地前,要将机动车、电动车和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在制定停车位上有序拜访,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防止影响人员疏散和进出。
4、 各院系、社团活动需要占用场地的,需提前一周填写重大活动申请表,到场馆中心确定场地时间安排,报学校保卫处、校长办公室批准方可进行。
5、 任何单位、社团和老师不得将报请使用的场馆租赁、挪作它用或转交第三方使用,一旦发现,场地管理人员将终止其使用场地,并报学校处理。
6、 未经场地管理中心同意,任何单位和老师不得擅自使用场馆举办活动、进行比赛和开办培训班,一经发现,场地管理人员将终止其使用场地,并报学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