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五届啦啦操、健身操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二、承办单位: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系、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团委
三、协办单位: 校健美操协会
四、比赛时间: 2015 年 4 月 11 日
五、比赛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场
六、竞赛项目及要求
(一)花球啦啦操
花球啦啦操(全女生6人)设《全国大学生啦啦操推广花球啦啦操》
服装款式不限,裙子或者短裤,连体或者分体均可,与成套风格相吻合,允许使用部分透明材质的面料,适当佩戴饰物(头饰)。运动员必须着合适内衣,服装上禁止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的主题元素。不可穿透明材质衣服及裤袜。比赛用鞋要求着全白色且牢固软底的运动鞋以及白色运动袜。禁止穿丝袜、舞蹈鞋、靴子、体操鞋(或类似)等,可穿啦啦操鞋,不可赤脚。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包括耳环、手链、脚链、戒指、项链、手表等等;但可以使用平板夹、医用绷带。所有参赛运动员(除短发者)头发必须扎起,不可遮挡面部。严禁在表演中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除外)及其他医学用品。
(二)有氧舞蹈轻器械(扇子)
有氧舞蹈轻器械(共8人,四男四女)设《全国大学生健身操推广有氧舞蹈轻器械》
运动员着装要求: 紧身服或上下分体的紧身衣裤 (长裤、紧身裤、与配套的紧身上衣)是允许的。不得露出内衣。参赛队员之间服装允许存在差异但应保持和谐一致。不允许穿着较大(宽松)的服装。参赛队员必须穿着健美操专用鞋或白色运动鞋。头发必须固定在头上。允许适当的头饰装饰, 但不允许配饰 (皮带、背带、衣带等)。禁止穿有描绘战争、暴力、宗教信仰为主题的服装。男运动员衣着不得有亮片。
七、竞赛规则
(一)花球啦啦操比赛规则
1、 每个院必须报5个参赛队,分别编号1、2、3、4、5、队,报名时要明确标注参赛队的编号。
2、 比赛采用一场决赛制。
3、 出场顺序在比赛前一星期由各院负责人统一抽签决定,五个队参赛的 顺序遵循最后抽签决定。
4、 花球团体赛计分办法: 各院系花球五个参赛队的最终成绩积分相加的总和,为各院系花球啦啦操项目的最终得分。例如:花球1队(9分)+花球2队(7分)+花球3队(6分)+花球4队(9分)+花球5队(7分)花球总分=(38分)
(二)有氧舞蹈比赛规则
1、 每个院派一个代表队参加
2、 比赛采用一场决赛制。
3、 轻器械有氧舞蹈大学组规定动作(四男四女),每缺少一名男生,将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1分。(如院系的男女生比例特殊情况,请在报名提前申请)。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 单项名次奖项:各单项前八名,以单项比赛最后得分排列。
2、 团 体 总 分:参加本次比赛两个单项的院系,将有资格获得集体奖项。
(规定花球啦啦操每个院系参加的所有队伍的名次积分相加为花球啦啦操项目的最后积分。在参加每项的比赛最后积分相加为最后的团体分数)。
3、 集体奖项: 一等奖(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6分);各院系获得集体奖项得分,均计入该院系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
5、荣誉奖项:最佳集体奖、最佳表现奖、优秀个人奖;
6、本次比赛所获团体积分计入2015年校阳光体育活动团体积分评比。
注:各单项计分办法:以比赛名次1、2、3、4、5、6、7、8名,按9、7、6、5、
4、3、2、1分数积分,每项的积分相加是本院系的最后得分。
九、报名时间和参赛资格
报名时间:于2015年3月11日至3月20日,过期将不予报名,视为弃权。将报名表以电子版格式发送到以下邮箱,(注明院系,联络员姓名、电话)一经上报,名单不得更改。每个参赛队单独一张报名表,明确标注参赛花球1、2、3、4、5队,及有氧舞蹈轻器械(扇子)。
参赛资格:我校在校正式大学生
十、大赛仲裁委员会、总评判长、评判员由体育部(系)负责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体育系解释之。
注:请个院系相关负责人加QQ群103354595,(2015院系负责人群)
相关事宜会在群里通知。
负责人:刘森 liusen93@163.com 电话:13073799352
指导教师: 陈雅娟(18503887311)
体育部(系)
2015-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