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系
二、比赛时间:2015年11月(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训练馆
四、竞赛项目:
(一)品势 配乐太极五章
(二)跆拳舞 规定动作
五、竞赛要求:
(一)服装:统一常规白色道服,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包括耳环、手链、脚链、戒指、项链、手表等等;但可以使用平板夹、医用绷带。所有参赛运动员(除短发者)头发必须扎起,不可遮挡面部,允许适当的头饰装饰。严禁在表演中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除外)及其他医学用品。服装自备,本次比赛主办方不提供道服。
(二) 品势音乐自备(时长1分20秒~1分35秒,),跆拳舞比赛音乐由竞赛部门提供。
(三)所有参加跆拳比赛运动员不可兼报啦啦操、太极拳等项目,不可跨院系参加比赛。
(四)各院系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
(五)各参赛队在报名时可报候补队员不能超过2人,参加报名的运动员及候补队员将有资格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以及候补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六、竞赛规则:
1、每院系选出一个代表队参赛,每队参赛总人数为20人,从参赛总人数中选出10—16人参加跆拳舞比赛。
2、比赛采用一场决赛制。
3、出场顺序在比赛前一星期由各院系负责人统一抽签决定,参赛的顺序最后以抽签决定。
4、按规定动作比赛(品势至少四名男生,跆拳舞至少两名),每缺少一名男生,将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除1分。(如院系的男女生比例特殊情况,请在报名提前申请)。
5、品势比赛音乐时间不足或超时均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除1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 单项名次奖项:单项前八名,以单项比赛最后得分排列。
2、 团 体 总 分:参加本次比赛两个单项的院系,将有资格获得集体奖项。(参加每项的比赛最后积分相加为最后的团体分数)。
3、 集体奖项: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最佳集体奖、最佳表现奖、优秀个人奖;
4、本次比赛所获团体积分计入2015—2016年度校阳光体育活动团体积分评比。
注:计分办法:以比赛名次1、2、3、4、5、6、7、8名,按9、7、6、5、4、3、2、1分数积分,每项的积分相加是本院系的最后得分。
5、所有比赛结束举行颁奖,获奖队伍必须穿比赛服上台领奖。
八、报名时间和参赛资格:
报名时间:于2015年10月5日至10月11日,过期将不予报名,视为弃权。将报名表以电子版格式发到邮箱820808425@qq.com(孙慧聪的QQ),(注明院系,联络员姓名、电话)一经上报,名单不得更改。每个参赛项目单独一张报名表,标注项目名称。
参赛资格:各院系2015级新生。
十、大赛仲裁委员会、总评判长、评判员由体育系负责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体育系解释之。
注:请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务必加QQ群386110689(财大跆拳道比赛交流群)相关事宜会在群里通知。
201负责人 : 孙慧聪 15890650840 820808425@qq.com
吕倩雯 13523008799
负责老师: 兰 涛 18503887300
常丹丹 18503885822
刘甲爽 18503887316
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下载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