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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级新生跆拳道比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5-09-30 作者: 浏览次数:[]

一、主办单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体育系

二、比赛时间:2015年11月(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三、比赛地点: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训练馆

四、竞赛项目:

(一)品势     配乐太极五章

(二)跆拳舞    规定动作

五、竞赛要求:

(一)服装:统一常规白色道服,不得佩戴任何首饰,包括耳环、手链、脚链、戒指、项链、手表等等;但可以使用平板夹、医用绷带。所有参赛运动员(除短发者)头发必须扎起,不可遮挡面部,允许适当的头饰装饰。严禁在表演中佩戴眼镜(隐形眼镜除外)及其他医学用品。服装自备,本次比赛主办方不提供道服。

(二) 品势音乐自备(时长1分20秒~1分35秒,),跆拳舞比赛音乐由竞赛部门提供。

(三)所有参加跆拳比赛运动员不可兼报啦啦操、太极拳等项目,不可跨院系参加比赛。

(四)各院系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

(五)各参赛队在报名时可报候补队员不能超过2人,参加报名的运动员及候补队员将有资格参加比赛。

(六)参赛运动员以及候补运动员报名时必须是身体健康者。

六、竞赛规则:

1、每院系选出一个代表队参赛,每队参赛总人数为20人,从参赛总人数中选出10—16人参加跆拳舞比赛。

2、比赛采用一场决赛制。

3、出场顺序在比赛前一星期由各院系负责人统一抽签决定,参赛的顺序最后以抽签决定。

4、按规定动作比赛(品势至少四名男生,跆拳舞至少两名),每缺少一名男生,将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除1分。(如院系的男女生比例特殊情况,请在报名提前申请)。

5、品势比赛音乐时间不足或超时均由裁判长在最后得分中扣除1分。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

  1、 单项名次奖项:单项前八名,以单项比赛最后得分排列。

  2、 团 体 总 分:参加本次比赛两个单项的院系,将有资格获得集体奖项。(参加每项的比赛最后积分相加为最后的团体分数)。

3、 集体奖项: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最佳集体奖、最佳表现奖、优秀个人奖;

4、本次比赛所获团体积分计入2015—2016年度校阳光体育活动团体积分评比。

注:计分办法:以比赛名次1、2、3、4、5、6、7、8名,按9、7、6、5、4、3、2、1分数积分,每项的积分相加是本院系的最后得分。

  5、所有比赛结束举行颁奖,获奖队伍必须穿比赛服上台领奖。

八、报名时间和参赛资格:

报名时间:于2015年10月5日至10月11日过期将不予报名,视为弃权。将报名表以电子版格式发到邮箱820808425@qq.com(孙慧聪的QQ),(注明院系,联络员姓名、电话)一经上报,名单不得更改。每个参赛项目单独一张报名表,标注项目名称。

参赛资格:各院系2015级新生。

十、大赛仲裁委员会、总评判长、评判员由体育系负责选派。

十一、未尽事宜,由体育系解释之。

注:请各院系相关负责人务必加QQ群386110689(财大跆拳道比赛交流群)相关事宜会在群里通知。

 

 

201负责人 : 孙慧聪   15890650840    820808425@qq.com

吕倩雯   13523008799

负责老师: 兰  涛   18503887300

         常丹丹   18503885822

          刘甲爽   18503887316

相关表格请在附件下载

 

 

 

                                         2015年9月29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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